g0919908617:


小弟在這邊給您一點建議~

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 (民國 96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)
第 2 條
本法所稱主管機關: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;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;在縣 (市) 為縣 (市) 政府。
第 19 條
獵捕野生動物,不得以下列方法為之:
一、使用炸藥或其他爆裂物。
二、使用毒物。
三、使用電氣、麻醉物或麻痺之方法。
四、架設網具。
五、使用獵槍以外之其他種類槍械。
六、使用陷阱、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。
七、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法。
未經許可擅自設置網具、陷阱、獸鋏或其他獵具,主管機關得逕予拆除並銷毀之。土地所有人、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、拒絕或妨礙。


雖然說主管機關似乎不太積極取締,但依法來說架設網具是屬違法行為喔....
另外,如果您架設的網具被水沖走了,那網子上的魚兒不就成了無辜冤魂?
小弟看過太多了!請您三思...
如有冒犯之處請見諒!


d1438a:
魚都給你網就好阿


BBX1010: 引用d1438a之言回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這位董ㄟ...當天雨下那麼大..請問你有在那作釣嗎.{沒引響他人做釣.及沒波及到.釣客安危..你說有何不妥.這位含ㄟ先生都已經向大眾說聲歉意了.請問下大雨.您這位高手.會下水抓魚嗎?..好了吧..停止你吃不到葡萄.說葡萄酸的行為吧.{若有得罪多多包含}..祝您大咬


g0919908617:


呃...容小弟我再建議一下

其實不是什麼酸不酸葡萄的問題,
更不是有沒有影響到別人作釣的問題....

而是~
私自架設網具,本來就是違法!
還有...如果有人在網魚,我大不了換個地方釣就OK了~
重點在於:如果是八卦網就算了,那種鈴仔如果被沖走了,那網子上的魚怎麼辦呢?

也許有人會想說:我一張網子才幾隻魚而已...有差嗎?
那如果有10個.100個.1000個人這樣想的話呢?
那大家還有魚釣嗎?

請各位前輩下網之前先三思啊!魚資源並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...


 


BBX1010:引用g0919908617之言回覆


您小時後吃的魚如何來的.?這是一個自由評論的空間.人家都已經有向大眾道歉了..更何況..含ㄟ他有去訪愛到誰阿?..我決定下星期天..跟友人去放網...您知道如何報案嗎?既然你能讀出法吝.我本人等你帶阿啥來..要告訴你地點喔...依樣啦...找上8 點準時收網....下大雨無人做釣...下網抓些魚給家人加個菜...在你口中好像會判死刑...妳如果真的是這樣想的話.你是一個教育成功的人.但話說回來古人是如何陠抓魚的..{下大雨叫你出門抓魚給家人吃.不見得你會去.還在讀法令..妳嚇唬誰阿?....對於此事大家就事論事啦.用工專研擬的路ㄚ....


含ㄟ:引用g0919908617之言回覆


小兄弟您好.加油!不一定您以後會是總統的御用律師喔!
如果就單以法律來說.那花蓮港是不准釣魚的.為何還是那麼多人在釣呢?您為何不用法律來說釣客呢?應為我們是"釣客".胳臂永遠是往內彎的沒有釣客說釣客的道理.
還有您說:"我一張網子才幾隻魚而已...有差嗎?那如果有10個.100個.1000個人這樣想的話呢?
那大家還有魚釣嗎?"
我說:一個釣客到釣場做釣.釣完之後垃圾不帶走照成環境汙染那如果有10個100個1000個這樣想的話呢?那環境破壞以後魚還會來嗎?
魚源並非取之不盡!沒錯!但不是單方面的問題而是大家的問題!
您說的是"法律".我以上講的是"人性".
法律要改簡單.人性要改難啊!
像我本身也是釣客也為了花蓮人的釣權..我之前參加過"釣權會"辦的新東堤掃垃圾.這次還報名29號北上抗議(跟老闆請假一天).我身體力行不是只有靠一張嘴巴說說喔!為了花蓮人釣客的權力您要不要一起上去啊?

哇!點閱率快破千了喔!短時間要破千很難喔!
可能有些人認為我講話很好笑很無聊不過我講話很實在!
如有冒犯之處請多多見諒!


g0919908617:


BBX1010 兄~
先聲明喔!至少我吃的魚不是"私自違法捕捉"來的.....
這是一個自由評論的空間,講話有必要咄咄逼人嗎?
小弟並沒有要誰道歉,我只不過是說出我的想法而已咩~
反正愛電愛毒愛網愛炸隨便你啊!我家的人可沒餓到還要我出門當臨時漁夫啦~~~~

含ㄟ 兄~
總統的御用律師?呵呵~不敢當啊!我可沒有那麼多人頭~
其實您不必牽扯到花蓮港區內作釣的事情,就事論事吧...今天我們是在討論"私自架設網具"的問題!
維護釣場環境,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而不單單只是一個行動!平常就應該培養這種觀念,而不是參加過一次活動就要拿出來說....對吧?
這不是單方面的問題而是大家的問題,沒錯!但是大家不從自己做起,那要從誰做起?
最後又扯到"爭釣權"的事情....請問這又跟原PO文有何關係呀


 


只能說悲哀啊!貪婪的醜態展露無遺.......唉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n877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